申请实用新型

有的时候,快速获得发明保护是很有必要的——然而一项专利的授予会耗费很长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实用新型是合适的选择。实用新型法的变化让实用新型走出了专利的阴影。鉴于对实质性发明的保护力度明显加大,实用新型如今已成为专利的真正替代物,或者可作为专利的补充。

定义:实用新型

最初,实用新型被认为是大型专利的“小弟”:它用于较小的发明,而较大、较重要的发明则受专利保护。现在,实用新型和专利在保护范围上却越来越相似。两者都用于发明,定性范围已不再起作用。尽管如此,实用新型和专利之间仍然存在差异,例如,在法律保护,最长十年的保护期,以及诉讼费用方面。

实用新型保护:可以保护什么?

实用新型可用于保护实物,例如要出售的产品。生产过程或工艺流程被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这些需要申请发明专利来保护它们不受第三方的侵权。此外,在个别情况下(例如医药产品),可以为已知产品申请所谓的“新用途”。

所有值得保护的对象必须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实用新型的保护。

我们 RGTH 能力卓越的专利律师助力客户,用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或专利为其产品、工艺或设计制定适当的保护策略

实用新型保护适用于哪些地方?

在德国和一些其他国家/地区,实质性发明可以申请为实用新型。在英文中,类似于德国实用新型的专利权被称为Utility Models。它可以在欧盟多个国家/地区以及全球许多国家/地区注册,例如,澳大利亚、墨西哥、韩国或中国。

谁可以申请实用新型?

原则上,任何拥有实质性发明的人都可以申请实用新型。我们 RGTH 的律师协助我们的客户在国内外正确申请实用新型,并在发生争议时为他们代理。

专利和实用新型的区别

专利仍一直被视为是保护发明的最著名方式。然而,对于特定案例,它并非一直是最合适的选择。

特别是要快速行使保护权的时候,例如为了快速提起侵权诉讼,实用新型申请则特别适合。专利登记可能需要几年时间,而实用新型的登记只需要几周时间,同时费用也较低。这是因为在注册过程中没有费力地审核产品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商业实用性的标准。

但是,实用新型的最长保护期限仅为 10 ,而专利最长保护期可达 20 年。

实用新型申请

仅填写表格是不足以申请到实用新型的。相反,

  1. 提前对现有实用新型和专利进行全面检索通常是有意义的。
  2. 实用新型的注册申请还必须包括对发明的详细描述,包括技术图纸。
  3. 此外,必须制定保护权利要求,以确保实用新型有足够的保护范围。

我们 RGTH 的律师协助我们的客户,为他们的实用新型找到合适的策略

接下来是缴纳申请费,由主管专利局登记实用新型。登记时间平均需要两到四个月,之后实用新型就会正式公告,并从那时起受到保护。

实用新型申请费用

作为与专利相比“精简”的变体,实用新型比发明专利的申请、授予和维护所产生的总成本往往更低。虽然实用新型的创设成本与专利申请的相似,但实用新型没有后续成本。

实用新型检索

无论是专利、实用新型还是外观设计申请:第一步是全面检索,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发明的实际新颖性,进而确保其可保护性。为此可使用专门的数据库,您可以在其中搜索已登记过的发明。我们的专利律师在以下领域为我们的客户提供该项检索:

  • 现有技术检索/新颖性检索:</b>搜索可能对发明新颖性存疑的信息。
  • 无效检索:</b>这涉及到查找可用于攻击第三方实用新型的信息和文件。
  • 监测检索:</b>这种检索包括定期检查第三方是否提交与我们客户的实用新型相关的申请。
  • 防侵权检索(FTO 检索):这种检索是为了确保在使用自己的产品时不侵犯第三方的保护权。这方面不需要有自己的保护权。

我们在实用新型领域的服务

  • 国内和国际实用新型申请
  • 实用新型检索
  • 执行在德国地方法院提起的侵权诉讼程序
  • 执行实用新型注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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